正规股票配资公司有哪些 大信会计师所收监管函 审计冠昊生物财报存多宗违规
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 深交所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黎程、黄颖的监管函。经查明,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大信所)在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冠昊生物,300238.SZ)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
一是风险评估、内部控制测试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,包括穿行测试、会计分录测试执行不到位,以及未对部分业务执行控制测试。
二是对收入、长期资产、存货、成本等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,包括对部分业务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到位,对在建工程、无形资产、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,对销售费用、存货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,以及对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“收入确认”部分所描述的审计应对程序执行不到位。
三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,包括未对回函异常情况保持应有关注,函证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。
同时,大信所在冠昊生物2023年年审项目中,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日期晚于实际审计工作开始时间、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未签署项目独立性声明、质量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,以及审计工作底稿未按期归档等问题。
大信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8月修订)》第1.4条的规定。黎程、黄颖作为冠昊生物2023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,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,违反了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8月修订)》第1.4条的规定。
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8月修订)》第1.4条:发行人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、实际控制人、收购人、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、机构及其相关人员,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,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、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、指引、通知、办法、指南等相关规定(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),诚实守信,勤勉尽责。
以下为原文:
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部监管函〔2025〕第2号
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黎程、黄颖的监管函
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、黎程、黄颖:
经查明,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大信所)在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冠昊生物)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
一是风险评估、内部控制测试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,包括穿行测试、会计分录测试执行不到位,以及未对部分业务执行控制测试。
二是对收入、长期资产、存货、成本等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,包括对部分业务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到位,对在建工程、无形资产、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,对销售费用、存货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,以及对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“收入确认”部分所描述的审计应对程序执行不到位。
三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,包括未对回函异常情况保持应有关注,函证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。
同时,大信所在冠昊生物2023年年审项目中,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日期晚于实际审计工作开始时间、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未签署项目独立性声明、质量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,以及审计工作底稿未按期归档等问题。
大信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8月修订)》第1.4条的规定。黎程、黄颖作为冠昊生物2023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,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,违反了本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8月修订)》第1.4条的规定。
请你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、行业执业规范以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,请大信所高度重视质量管理,督促相关人员扎实开展审计工作,切实提高业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执业质量。
特此函告。
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部
2025年8月1日正规股票配资公司有哪些